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 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拟授予权益总 告之日公司总股
(万股) 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夏永阳 董事 5.80 4.83% 0.12%
刘江 董事、副总经理 3.50 2.92% 0.07%
副总经理、董事会
曾晴 2.00 1.67% 0.04%
秘书
李指辉 副总经理 2.00 1.67% 0.04%
王兵 副总经理 5.00 4.17% 0.10%
杜柳斯 财务负责人 2.00 1.67%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84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83.33% 2.00%
预留部分 20.00 16.67% 0.40%
合计 120.00 100.00% 2.40%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
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
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