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3,335,000.00 元,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致。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67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
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岩门 01 号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骏龑
 咨询电话:0745-7695232
 传真电话:0745-7695064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光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