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文化: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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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大晟文化     证券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3-020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大晟文化”)控股股东周镇科先生与陈亮先生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 30,000,000 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
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
转让过户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周镇科先生通知,获悉其于 2023 年 5 月
所持有的 30,000,000 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36%,以 5.68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陈亮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周镇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52719751220****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北村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北村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陈亮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18119860220****
住所            福建省福清市玉屏石井村
通讯地址          福建省福清市玉屏石井村
     陈亮先生,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深圳市中旺达咨询服
务有限公司股东,自由投资人。本次权益变动前,陈亮先生未持有大
晟文化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周镇科先生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与陈亮先生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 30,000,000 股公司
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36%,以 5.68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陈亮先生,
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7,040 万元整。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
见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披露的《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除控股股东周镇科先生向陈亮先生协议转让 3,000 万股外,自周镇
科先生最近一次(2019 年 6 月)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其
与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
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 2,236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上述权益变动后,周
镇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晟资产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一)周镇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周镇科       167,553,120    29.95%    126,373,120    22.59%
大晟资产       50,682,752    9.06%      39,502,752    7.06%
合计        218,235,872    39.01%    165,875,872    29.65%
     注:周镇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晟资产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系按其上一次披露《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持股情况填写。
      (二)陈亮先生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陈亮                 0     0.00%      30,000,000    5.36%
合计                 0     0.00%      30,000,000    5.36%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公告披露的《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周镇科)》和《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亮)》。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
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
让过户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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