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运: 关于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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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23-022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获得回购 H 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授予董事会
回购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在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由董事会根据需求和市场情况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股东大会
通过该授权之日公司已发行 H 股总数 10%的 H 股股份。该一般性授权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通过相关决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项最早者之期间:
                        (1)本公司下届年度股东
大会结束时;或(2)通过回购授权议案后 12 个月期间届满时;或(3)本公司股
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时。
  如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所回购的
H 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
相应担保。未于指定期限按上述方式向公司申报债权的,将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
放弃债权申报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权仍将由公司按原约定的时间和
方式清偿。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清偿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
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
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0 号楼外运大厦 B 座
  收件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刘月园
  邮政编码:100029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传真号码:010-52296519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10-52295720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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