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
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
对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青海良承拟收购锦泰钾肥 5.4885%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良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良承”)
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邦达”)签署
了《股权转让合同》,青海良承拟以 27,442.5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价格
收购北京万邦达持有的锦泰钾肥 5.4885%股权。本次交易公平、公正、
公开,依据市场价格公允定价,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公司与美洲锂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与美洲锂业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未对公司独立
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公司
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签署页)
徐光华 黄斯颖
徐一新 王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