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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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南京盛航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我们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向丰海海运购置化学品船舶等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购置化学品船舶与租赁船舶及管理服务的关联
交易事项因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交易定价
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许 汉 友              王 学 锋
       刘   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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