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振业A: 独立董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
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
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
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 孔祥云、曲咏海、陈英革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深振业A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