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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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3-027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审议通过,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9,363,932,7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方案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554,752,952.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63,932,78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号;咨询联系人:黄方红;
咨询电话:0571-89710492;传真号码:0571-8998689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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