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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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3-27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8 日以 OA、
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通知及相关
议案等材料。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召集,由监事会主席李燕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
事 5 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
议: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能够有效激励管理层和核心
员工,进而实现管理层和核心员工与股东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持续为股东创造
价值的长期目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修订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
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
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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