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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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17   股票简称:*ST 西钢    编号:临 2023-02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3】0475号《关于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
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
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以及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
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报告期内,公司钢铁板块
实现营业收入56.01亿元,同比下降39.48%,毛利率近三年分别为10.77%、
分点。关注到,公司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连续十一年为负
值,而本期审计报告中系首次出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
  请公司:(1)结合钢铁业务的销售区域、成本结构、售价情况等,
分产品量化分析钢铁板块营业收入、毛利率下降的具体原因,并说明是
否有进一步下滑的风险;(2)按照公司煤炭板块主要产品类别,补充披
露报告期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并结合具体业务模式、生产成本变化、
行业整体趋势等,量化分析煤炭板块毛利率近年波动较大,且本期由正
转负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审计意见变化,补充说明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及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余额12.30亿元,其中,受限资金11.70亿元,包括票据保证金11.53亿元,
而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仅7.34亿元。负债方面,期末公司负债总额162.23
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96.65%,较期初增加8个百分点,且远高于同行业
水平。负债结构上,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40.1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45.44亿元,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低至0.43、0.30,短
期偿债压力较大。
  请公司:(1)说明现存票据规模、相关业务规模是否与保证金规模
相匹配,保证金比例是否符合行业整体情况和公司自身资信情况,是否
存在变相为其他方提供保证的情况;(2)量化分析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
营运资金规模,并结合投资活动支出安排,说明现有货币资金规模能否
满足公司经营及投资活动所需;
             (3)请公司结合现金流情况、融资能力、
有息负债规模、资产受限情况等,说明相关债务偿付安排,并分析说明
即期负债的偿债来源以及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元,其中向关联方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公司”)
预付17.61亿元,较期初增长3.75亿元。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向矿冶公司
的关联采购发生额为21.95亿元,同比下降50.46%。此外,矿冶公司2022
年末总资产33.81亿元,净资产2.32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93.15%,且处
于经营亏损状态,全年净利润为-2.24亿元。
  请公司:(1)报告期内公司与矿冶公司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协议
内容、货物交付、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并结合公司具体采购、销售情
况,说明本期公司营业收入以及关联采购金额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向矿
冶公司预付款项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结合交
易对方履约能力等情况,说明向矿冶公司预付款项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备金额为4,772.23万元,计提比例为15.12%,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组合2”期末余额为1.40亿元,坏账准备金额为69.94万元,计提比
例为0.50%。
  请公司补充披露:(1)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欠款方及其关联关系、账龄及逾期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等;
(2)组合2相关应收账款的形成背景、欠款方及其关联关系、账龄及逾
期情况、期后回收情况等,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
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较上期末增长43.59%,主要是钢材预收款增加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报
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结算方式等是否发生变化,结合钢材产品主要销
售区域的市场行情、竞争格局、下游需求及客户等情况,具体说明公司
在钢材业务营业收入明显下降的情况下,预收款明显增加的原因。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
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
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我部
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
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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