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7.75 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年 2 月 8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
告。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
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层面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2022年度考核目标为以2018年-2020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296,328,398.41元,公司层面
业绩指标未达标,本次由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原因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层
面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137.75万股,回购价格为3.58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 137.75
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362,099,440 股减少至 360,721,940 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
相关事项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
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
标,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共计回购注销 1,377,500 股限制
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
行。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本
次共计回购注销 1,377,5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