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生物: 安图生物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3-05-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见
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安图
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同予
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2023 年 4 月 21 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公司分别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等
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审议事项以
及登记方法等事项。
   经核查,召集人已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发出了会议通
知,通知时间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4:00,在公司会议室如
期准时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苗拥军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
   经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议内容与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均为股
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
其合法授权的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0,797,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68.982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本所律师认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208,1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7.0925%。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
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
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
票。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结果数据,公司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003,96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442,003,96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441,549,76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439,294,157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442,003,96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442,003,96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42,003,96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441,929,46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权 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442,005,56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442,005,560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安图生物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