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信息发展
股票代码:30046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张曙华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因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710 号 3 楼 B 区 299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710 号 3 楼 B 区 299 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方式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报告签署日期:2023 年 05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信息发展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信息发展 指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指 张曙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指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15 号准则》 指 格式准 则第 15 号 —— 权益 变动报告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基本情况
名称 张曙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71967******
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
是否取得国外居住
否
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710 号 3 楼 B 区 299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133653646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一般项目: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科学信息咨询(不
得从事经纪),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电
子、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设备的销售,数据处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3 年 7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199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710 号 3 楼 B 区 299 室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
张曙华与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曙华因个人资金使用需要按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减持,
导致持股数量减少和持股比例降低,同时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
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信电子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股份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有减持信息发
展股份的计划,但目前尚未有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注]
张曙华 26,788,279 13.06% 17,035,779 6.86%
中信电子 27,394,345 13.35% 27,394,345 11.04%
汇总 54,182,624 26.41% 44,430,124 17.9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信息发展 2023 年 4 月 30 日的总股本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曙华先生、中信电子合计持股数量为
日提交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9,752,500 股,占公司截止本报告披露
日总股本的 4.7542%,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 持 股 数 减持比例
(股)
张曙华 大宗交易 2021/12/30,2022/6/6 5,699,600 2.7785%
集中竞价 2022/1/12-2022/7/29 4,052,900 1.9757%
合计 9,752,500 4.7542%
上述权益变动后,张曙华持有公司 17,035,7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0%,
中信电子持有公司股份不变。
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2 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43,103,448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经过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曙华先生、中信电子合 计持股数量为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 止 本 报 告 书 披 露日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张 曙华 持 有 上 市公 司 股 票 中 ,
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信息发展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具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信息发展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
张曙华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2023 年 05 月 09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信息发展 股票代码 300469
张曙华、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 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 710 号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
名称 务人注册地 3 楼 B 区 299 室
公司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增加□减少√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 有√无□
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否√ 是□否√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及通过定向增发股票导致的被动稀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披 露 前 拥 有权 益
张曙华持股数量:26,788,279 股,持股比例: 13.06 %;
的 股 份 数 量及 占
上 市 公 司 已发 行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数量:27,394,345 股,持股比例: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张曙华:
变动数量:增持 0 股,比例:增持 0 % ,
减持 9752500 股,比例:减持 4.7542%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后持股数量:17035779 股 持股比例:6.8627%;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增持 0 股,比例:增持 0 % ,
减持 0 股,比例:减持 0 %
变动后持股数量:27394345 股 持股比例:11.0355%;
注 : 本 次 权益 变 动 后持 股 比 例根 据 本 次发 行 完 成后 公 司 总股 本
是√否□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有
是否拟于未来 12
减持信息发展股份的计划,但目前尚未有具体计划。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 息 披 露 义务 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否?
在 二 级 市 场买 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不适用)
控 股 股 东 或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时 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是□否□
公 司 和 股 东权 益
的问题
控 股 股 东 或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时 是
否 存 在 未 清偿 其
是□否□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 除 公 司 为其 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 损 害 公 司利 益
的其他情形
本 次 权 益 变动 是
是□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签字):
张曙华:
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2023 年 05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