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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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劲嘉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6号)
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787,18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
行价格人民币8.74元/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31,869.91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4,618,100.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7]48210006)。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募        截至2023年4月30日
     项目名称        额(万元)        金总额(万        集资金总额(万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元)            元)             (万元)
 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    52,200.00     52,200.00      19,661.81         18,657.74
 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
 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
 项目
 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
 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
 及智能化升级项目
 江苏新型材料精品包装
 及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             8,322.24     8,322.24     8,322.24     5,877.51
 项目
 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
 目
 包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15,392.00    15,172.08    15,172.08     5,912.61
 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
 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            39,290.00    18,174.00            -            -
 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
 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
                               -            -    18,174.00    18,174.00
 项目
 山 东 新 型 BOPP 薄 膜 及
                               -            -    30,000.00    30,000.00
 复合纸材料项目
 合计                   199,837.52   165,000.00   162,461.81   141,778.71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41,778.71万元(其中置换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万元,募集资金支付使用118,135.6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3,585.49万元;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097.61万元,加上利息收入6,163.06万元,扣除支付
手续费5.17万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255.50万元(其中期末活
期存款余额755.50万元,定期存款余额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0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余额12,500万元)。
  三、关于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的说明
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1.25 亿元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将
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进度,结合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归还前次使
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 1.3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
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
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474.5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
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
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含1.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劲嘉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
见,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劲嘉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保荐
机构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胡征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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