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孟兆胜、李丽、刘红滨三
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红滨 孟兆胜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