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2023年5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本次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
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
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
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李瑞、蒙永涛、刘腾键、林菡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全资子公司海南和悦家养老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蔡东宏、马红涛、倪炳明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