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聚元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
向包括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
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
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事项,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
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
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章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