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聚元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
包括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公
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遵守了保密义务。
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
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
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