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3-05-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聚元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
包括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
就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经核查,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六条规定
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监管指引第 7 号》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
案侦查尚未完成责任认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
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利云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