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3
同 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5月10日
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共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
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57万股;由于2022年
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6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共计67.29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79.86万股,约占当前
公司总股本比例0.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1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2,419,000股减少至131,620,400
股,注册资本将由132,419,000元减少至131,620,400元。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
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