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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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
子公司参与司法拍卖竞买资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
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参与司法拍卖竞买资产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子公
司长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电子”)的发展需求和整体利益。控
股子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依法依规参与公开竞价拍卖,竞拍过程和是否竞拍成功属于
市场化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正、公开、公平的市
场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控股子公司东莞电子参与本
次司法拍卖竞买资产事项。
 (本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燕燕
           曾凡跃
           代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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