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五月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四、现场表决结果记票监票办法
五、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六、现场表决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确保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出席
会议的全体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一致遵守:
一、会议期间,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
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
权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
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分钟到达会场,
办理签到登记手续,签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
六、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填写“股
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应在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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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除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全部议案逐项表决,不得对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
表决,表决时不进行会议发言质询。
八、本次会议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分别为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
表、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一名见证律师。
九、为保证会议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违反会议秩序的行
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召集人或其代表、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00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C 座 19 楼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绍柏先生或(在董事长不能主持时)超过半数以上董
事推选的董事
一、宣布会议开始
理人)人数、持有和代表的股份数;
二、宣读会议议案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会议主持人宣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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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与表决
五、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六、宣读大会决议
七、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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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 1)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
度报告》及其摘要(以下统称“报告”)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报告随附的财务
报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编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
验,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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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编
制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提交报告至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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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编
制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提交报告至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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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
各位股东:
展。经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核算、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5.14 亿元,同比增长 10.30%;实现营业利润 12.31 亿
元,同比增长 17.68%;实现利润总额 12.26 亿元,同比增长 17.56%;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6 亿元,同比增长 13.96%。营业毛利率 22.35%,
同比下降 1.04 个百分点;销售费用 1.71 亿元,同比增长 0.95%;管理费用 4.04
亿元,同比下降 4.62%;研发费用 5.46 亿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5.19%,同
比上涨 0.39 个百分点;财务费用-0.20 亿元,同比下降 117.26%。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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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5)
各位股东:
经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核算、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5.14 亿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0.66 亿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89 亿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度利润分配 2.54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48.81
亿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8.32 亿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7.39 亿元,资本
公积余额 17.96 亿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847,250,298 股。以此初步核算,公
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4.236 亿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比例为 39.75%,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新项目建
设、存量事业部的改造升级、技术研发等,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保障
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因景旺 20 转债转股、股权激励等事项,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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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 6)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
司、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
海)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23,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
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以公司
办理的实际业务、及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拟办理授信业务的银行、最高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拟申请授信额度
授信银行
(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11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0,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 23,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0.00
合计: 623,000.00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办理手续,并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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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7)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改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资金流转效率,子公司景旺电子科
技(龙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川景旺”)、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西景旺”)、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柔性”)、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2023 年度拟在宁波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公司拟为子公司开展上述业务提供最高额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
范围为子公司在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中行南头支行实际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所形
成的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具体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中行
南头支行签订的业务协议为准。
担保期间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保证担保情况如下:
交易对手方(银行) 担保最高额(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范围
龙川景旺、江
西景旺、珠海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80,000.00 子公司在 银行
景旺柔性、珠
实际办理 的综
海景旺
合授信业 务所
中行南头支行 20,000.00 珠海景旺
形成的债 权本
中行南头支行 20,000.00 龙川景旺
金及相关利息
中行南头支行 20,000.00 江西景旺
中行南头支行 20,000.00 珠海景旺柔性
合计 160,000.00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中行
南头支行签订相关协议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议案 8)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资金流转效率,公司及子公
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川景旺”)、江西景旺精密电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景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景旺”)2023 年度拟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
银行深圳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
资产池业务,指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商业汇票的鉴别、查
询、托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需要,提供以商业汇票、
存单、理财项下应收账款、结构性存款、国内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
款质押,以出口应收账款入池作为还款来源形成的共享的集团资产池,办理表内
外资产业务,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增值服务。具体以公司及
子公司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最高申请额如下:
申请主体 最高额度(万元) 担保情况
公司 40,000.00 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
龙川景旺 60,000.00 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
江西景旺 60,000.00 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
式及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银
珠海景旺 20,000.00
行深圳分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合计 180,000.00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签订
相关协议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资产池业务额度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 9)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公司将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统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
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682,976 股。其中,2019 年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 2,075,976 股、回购价格 14.94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
购 607,000 股、回购价格 16.06 元/股,并附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原因: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均以 2019 年度公
司财务数据为基数,要求达成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后方可解除限售。自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积极
推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实施工作,初步取得了不错的激励成效。但是,
近年来国内外经济环境较预期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经营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外部
环境的挑战。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全球经
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相匹配,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
和激励效果,现决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并统一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682,976 股。
积极观察外部环境及客观条件变化,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市场变化趋势及公司的
实际情况,继续研究并适时推出有效的激励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
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为确保公司会议有效顺利的召开,特制定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名股东代表、一名见证律师。
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票人手中。
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应在表决票上签名,在股东账户一栏正确填写所有持
有景旺电子股票的股东账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
决票中“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一种划“√”。一个议案只能
有一种意思表示,多选的视为废票;不选、未签名、未填写股东账户、未提交表
决票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表决票的,均作为“弃权”处理。
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收取、清点并统计表决票。计票结
果经监票人核实、签字后,由监票人在会议上宣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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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请在所列议案右方的投票意见栏“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
项,在相应投票意见栏画“√”,一个议案只能有一个意思表示,不选或多选
的视为废票。
作弃权。
未在投票表上签名的,该投票视作弃权。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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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股):
地址: 联系电话:
出席人签字: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
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说明:
、“反对”、
“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一种划“√”,一个
议案只能有一个意思表示,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废票;;
用行书、草书等不易辨认的字体填写,以便记票、监票人能够准确、快速统计现场
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