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阿尔特(300825)
保荐代表人姓名:尚林争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言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2月20日
股份买卖、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金管理与使用、内幕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三会运作等监管法规内容。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诺 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金公司
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措施的决定》([2022]23 号),因中金公司 1 笔场外期
整改情况
权合约对手方为非专业机构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
报告事项 说明
《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
措施的决定》([2022]32 号),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证
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
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整
改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5 号),因中
金公司作为某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及其第一期债
券的主承销商,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
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中国证
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
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2]207 号)
,因中金公司
子公司中金前海(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与中金前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
理的 15 只产品未按期完成整改、中金公司未能识别并
拦截客户“逆回购”交易金额超过客户账户当日可用
资金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对中金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提
交了相关整改报告或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整改。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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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林争 赵 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