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3-25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和变更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 14:3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计 20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99,26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008,327,309 股的 9.844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同意 495,279,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反
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8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33%。
同意 495,279,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反
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8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33%。
同意 495,279,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反
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8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33%。
同意 495,359,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
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494,289,9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36%;反
对 9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 972,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70%;反对 9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1%;弃权 972,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918%。
同意 495,279,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2%;反
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8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33%。
同意 495,359,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
对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
过。
同意 494,657,81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 合计 持有公 司 5%以 上股份 的股东 以外 的其他 股东) 表决情 况为: 同意
同意 494,657,81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 合计 持有公 司 5%以 上股份 的股东 以外 的其他 股东) 表决情 况为: 同意
同意 494,657,81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 合计 持有公 司 5%以 上股份 的股东 以外 的其他 股东) 表决情 况为: 同意
同意 494,657,81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 合计 持有公 司 5%以 上股份 的股东 以外 的其他 股东) 表决情 况为: 同意
同意 494,657,81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 合计 持有公 司 5%以 上股份 的股东 以外 的其他 股东) 表决情 况为: 同意
同意 494,657,81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 合计 持有公 司 5%以 上股份 的股东 以外 的其他 股东) 表决情 况为: 同意
同意 495,191,419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 合计 持有公 司 5%以 上股份 的股东 以外 的其他 股东) 表决情 况为: 同意
同意 495,191,419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 合计 持有公 司 5%以 上股份 的股东 以外 的其他 股东) 表决情 况为: 同意
同意 495,191,419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 合计 持有公 司 5%以 上股份 的股东 以外 的其他 股东) 表决情 况为: 同意
同意 486,319,07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 合计 持有公 司 5%以 上股份 的股东 以外 的其他 股东) 表决情 况为: 同意
同意 495,288,819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 合计 持有公 司 5%以 上股份 的股东 以外 的其他 股东) 表决情 况为: 同意
上述议案 8、9、10 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表决通过。
与会股东听取了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具备法定资格;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