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股份: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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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金宇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经审阅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相关议
案,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
价方式、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审核意

    公司编制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
授权,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
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
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
体委员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公司编制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
法规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募集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
力,同时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审核
意见
  公司编制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
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上述事
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翀宇、张桂红、张竞、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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