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5月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3 年 5 月 4 日)登记在册的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2023年5月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的比例
二、2023年5月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的比例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157,062,475 6.91%
LIMITED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