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持股 74.57%股东广西
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及提出增加相关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
《关于选举卢春宁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
举熊小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一致认为卢春宁先生、熊小明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
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
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同意将《关于选举卢春宁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熊小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罗琦 池昭梅 吕智 胡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