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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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2023年5月4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
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11元/份调
整为5.96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21元/份调整为6.06元/份,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由3.01元/股调整为2.86元/股。
   因公司董事姚峻、朱文祥本人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位董事回避了对
该议案的表决,其他5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
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728.2 万份
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166.345 万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320 万份调整为 1,591.8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 217 人
调整为 213 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0.53 万份调整为 154.185 万份,激
励对象人数由 65 人调整为 62 人。
   因公司董事姚峻本人属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1 位董事回避了
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 6 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对象人数由 43 人调整为 40 人,本次激励计划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因公司董事朱文祥本人属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1 位董事回
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他 6 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子公司的议案》。
  因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项目的议案》。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拟利用公司在海宁市马桥经编园区内现有厂区改建,依托企
业现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浙江省、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重点企业研究院
基础,扩充研发技术人员,有效改善技术研发环境,全面提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能
力、工艺创新能力,提高企业产品多样性,增强企业竞争力。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投资建设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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