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23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的
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致同意的意见。
工作经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相应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
惩戒。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进行修订,有助于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聘任总经理及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周世虹:
杨模荣:
李进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