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3-03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8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
事 15 人,亲自出席董事 15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居琪萍、黄智华、敖新华、
邱亚鹏、徐志新、常健、谭兆春、王浚丞、郭相岑、李红卫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方大特钢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9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
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居琪萍、黄智华、敖新华、
邱亚鹏、徐志新、常健、谭兆春、王浚丞、郭相岑、李红卫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方大特钢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9 月修订)》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为 3.18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回购注销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离职及其他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4.5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9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满足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之回购注销的情况,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9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9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