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3-050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237,8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
/10股=743,466,375股×5.00元/10股=371,733,187.50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
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71,733,187.50元/745,704,175股
=0.4984995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
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498499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截至公司董
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公司总股本为745,694,013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
购股份的数量为2,237,800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
股本743,456,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371,728,106.5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1,933,384,404.8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
施期间发生了变化。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45,704,175股(含已回购的股份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
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4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
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
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
整前“宙邦转债”的转股价格为42.69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42.19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
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自草案公告日
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
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如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
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55元/股-0.4984995元/股
=54.5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调整后,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54.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66.9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4921%;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0.246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
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71,733,187.50元
/745,704,175股=0.4984995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
一交易日收盘价-0.4984995元/股。
   七、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昌业路新宙邦科技大厦20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鲁晓妹
   咨询电话:0755-89924512
   传真电话:0755-89924533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宙邦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