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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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0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力科技”或“发行人”)和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光力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5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
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
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23 年 5 月 1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
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
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
注册批复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对认购金额不足 40,000.00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40,000.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
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复有效
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
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光力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
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3 年 5 月 8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3 年 5 月 4 日(T-2 日)公布的《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
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光力转债
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光力转债本次发行 40,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共计 4,000,000
张,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8 日(T 日)。
二、 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光力转债共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光力转债总计为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
数 量 为 99,963,943,540 张 , 配 号 总 数 为 9,996,394,354 个 , 起 讫 号 码 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3 年 5 月 9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
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
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光力转债。
四、配售结果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配售比例
       原股东               3,431,914       3,431,914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99,963,943,540    568,080     0.0005682849%
        合计             99,967,375,454    3,999,994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
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6 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光力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3 年 5 月 4 日(T-2 日)在《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 集 说 明 书 提 示 性公 告 》 , 投 资 者 亦 可 到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彤宇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开发区长椿路 10 号
  联系人:贾昆鹏
  联系电话:0371-6785 888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3 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083 3802、010-6083 3089
                                   发行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此页无正文,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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