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华军先生自 2017 年 6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
得超过六年,因此郭华军先生的任期即将届满,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申请,
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规定和书面申请,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郭华军先生在公司
以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郭华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
会对郭华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闫洪嘉先生推
荐并经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并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国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详见附件)。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张国利先生为独立董事
后,其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张国利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参加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
学习并取得学习证明。张国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形,其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上述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将与公司现任的其他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过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利先生的
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利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张国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简历
张国利先生简历:张国利,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研究员。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纺
织工业协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
奖”等荣誉。1984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天津纺织工学院纺织工程系助教、
讲师;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10 月,任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机械与电子工程系访
问学者;1999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工业大学复合材料研究院副教授、研究员;
截至目前,张国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