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
案已获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5,275,493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合计归属登记股份 1,332,600 股,
公司总股本由 205,275,493 股增加至 206,608,093 股。根据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
公司按最新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即以现有总股本 206,608,093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858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608,09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858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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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每 10 股派 1.96722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6775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3716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858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06,608,09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09,245,828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
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减
股份性质
公积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 41,228,191 19.95% 20,481,135 61,709,326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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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206,608,093 100% 102,637,735 309,245,828 100.00%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七、相关调整事项
每股净收益为 0.7229 元。
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 1002 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2 区 6
栋
咨询联系人:杨宁
咨询电话:0755-88999771
传真电话:0755-88999770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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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