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 关于2023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补充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5-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3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
有关要求,现就本次担保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补充披露前: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决策
效率,2023 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其他日常经营需要时为
其提供对外担保,计划新增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110,000.00 万元。其中为中铁城乡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 10,000.00 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为其他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提供 100,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将在以上担
保总额范围内由董事长按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的方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作适度调
整。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并允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签约时间并签署担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
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5 年 07 月 12 日
  (2)住所:无锡蠡园开发区创意产业园 3 号 5 楼
  (3)法定代表人:张磊
  (4)注册资本:8,725.3638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铁路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桥梁工程、管道工程、水利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测绘服务;机械设备租
赁(不含融资性租赁)、维修;工程管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景观和绿地设施
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97.7078%股权
  (7)财务状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14,971.80
万元,负债总额 101,133.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 101,078.87 万元,净资产为 13,838.80 万元;2022 年 1-12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08,765.89
万元,负债总额为 94,782.8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 94,728.74 万元,净资产为 13,983.00 万元;2023 年 1-3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经营、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拟定方案并报董事长决定。
   补充披露后: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决策
效率,2023 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其他日常经营需要时为
其提供对外担保,计划新增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110,000.00 万元。其中为中铁城乡
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 10,000.00 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上海鹏鹞新能源有限公
司提供 20,000.00 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为盘锦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提供
的新增担保额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 现有或新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
额范围内由董事长按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的方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作适度调整。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并允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签约时间并签署担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
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                      占上市公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是否
担保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司最近一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关联
 方             股比例      资产负债                      期经审计
                                 (万元)    (万元)             担保
                          率                       净资产比
                                                   例
      中铁城乡环保
      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鹏鹞新能
鹏鹞     源有限公司
环保    盘锦鹏鹞生物
股份    能源有限公司
有限    泗县鹏鹞水处
公司     理有限公司
      其他现有或新
      增全资、控股     -      <70%     5,800   20,000   6.05%   否
      子公司(资产
     负债率小于
    其他现有或新
    增全资、控股
    子公司(资产      -      ≥70%   52,496.05   30,000   19.33%   否
    负债率 70%以
       上)
  注:1、“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中“担保额度”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与“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之和。
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
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处调剂担保额度;新设立、收购的全资、
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5 年 07 月 12 日
  (2)住所:无锡蠡园开发区创意产业园 3 号 5 楼
  (3)法定代表人:张磊
  (4)注册资本:8,725.3638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隧道工程、铁路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桥梁工程、管道工程、水利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测绘服务;机械设备租
赁(不含融资性租赁)、维修;工程管理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景观和绿地设施
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97.7078%股权;中铁十
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29%股权。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的控股股东
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除持有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29%股权外,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状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14,971.80
万元,负债总额 101,133.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 101,078.87 万元,净资产为 13,838.80 万元;2022 年 1-12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审计)。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08,765.89
万元,负债总额为 94,782.88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
额 94,728.74 万元,净资产为 13,983.00 万元;2023 年 1-3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本次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另一方股东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按
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持
有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97.7078%股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此
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充分了解中铁城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状况,对
其提供担保能够支持该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29 日
  (2)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391-393 号(单号)4 层
  (3)法定代表人:黄丹
  (4)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
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
装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7)财务状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0 万元,负债总
额 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0 万元,净资产为 0 万元;2022
年 1-12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利润总额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
审计)。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上海鹏鹞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30.59 万元,负
债总额为 9.5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56 万元,净资产
为 221.03 万元;2023 年 1-3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利润总额-22.97 万元,净
利润-22.9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30 日
  (2)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中华路东侧双台子工业园区内 2-47-28
  (3)法定代表人:郑量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质燃料加工,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
产品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物质
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盘锦鹏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7)财务状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0 万元,负债总额 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0 万元,净资产为 0 万元;2022 年 1-12 月累计营业收
入为 0 万元,利润总额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994.87 万元,负债总额为 0 万元,其中银
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0 万元,净资产为 994.87 万元;2023 年 1-3 月
累计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利润总额-5.13 万元,净利润-5.1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成立日期:2022 年 05 月 11 日
  (2)住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镇荣辉国际花园 1#201 铺
  (3)法定代表人:吴震平
  (4)注册资本:3,5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
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泗县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 51%股权;自然人郭贤存、
甄茂奎各自持有泗县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 24.5%股权。除前述持股外,郭贤存、甄
茂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财务状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泗县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003.34 万元,
负债总额 5.8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87 万元,净资产
为 997.47 万元;2022 年 1-12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利润总额-2.53 万元,净
利润-2.53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泗县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999.59 万元,
负债总额为 4.0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01 万元,净资
产为 1,995.58 万元;2023 年 1-3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利润总额-1.88 万元,
净利润-1.8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本次泗县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另两方股东郭贤存、甄茂奎未按其持股比
例提供相应担保,同时泗县鹏鹞水处理有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持有泗县鹏鹞
水处理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向其选派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能够
对该子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充分了解泗县鹏鹞水
处理有限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和经营状况,对其提供担保能够保障相关 BOT 项目的顺
利建设与运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实际经营需要,在确保稳健经营、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拟定方案并报董事长
决定。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中,拟对控股子公司进
行的担保将尽可能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
区域业务拓展、坚持打造平台型企业,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充分利
用自身资源优势发掘和获取更多项目投资机会,从而实现公司与相关合作方的优势
互补、互利共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通过健全合作方风险共担机制、
完善日常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担保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经
营状况等必要措施,积极有效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
  超过公司 2023 年度担保总额或担保对象范围的担保,应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
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鹏鹞环保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