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7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05),公司股东倪毓蓓计划将持有公司 9,738,75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4.27%)股份,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2,43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倪毓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
至目前,股东倪毓蓓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股东倪毓蓓未减持公司
股份,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情况。
划一致。
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
股份。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
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额不超过持有股份的 25%,减持方式包
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
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止目前,其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作的相
关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宇新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