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思美传媒
股票代码: 0027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明虬
住所/通讯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园 25 幢****
一致行动人: 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通讯地址: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碧玉大道 284 号玛纳斯镇政府办公
楼二楼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五月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书。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
传媒”、“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在思美传媒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思美传媒、上市公司、公司 指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朱明虬
一致行动人、首创投资 指 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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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朱明虬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 3301051964********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园 25 幢****
通讯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园 25 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一致行动人
公司名称 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地址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碧玉大道 284 号玛纳斯镇政府办公楼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43288854711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明虬
合伙期限 2007 年 11 月 01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
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实业,投资管理咨询(除证券、期货),
经营范围
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
根据《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首创投资由 22 名合伙人
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 1 名,有限合伙人 21 名,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
资额为 560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560 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持有份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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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姓名 持有份额占比(%)
注:上表数据存在尾差情况,主要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
朱明虬先生为首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首创投资 42.99%的出资份额,
能够对首创投资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收购办法》的规定,二者为一
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
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思美传媒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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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于自身资金安排
需求进行减持。
二、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明虬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
告 之 日 起 15个 交 易 日 后 的 6个 月 内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明虬先生
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10,885,523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2%)。
上述减持计划均未实施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办理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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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昌吉州首
创投资有 占当时总股本的
集中竞价交易 30 日-2022 年 13,440,159
限合伙企 2.3125%
业
占当时总股本的
集中竞价交易 日-2022 年 12 2,804,000
月 14 日
占目前公司总股
集中竞价交易 日-2023 年 4 6,850,000
本的 1.2586%
月 19 日
朱明虬 大宗交易 3,640,600
日 本的 0.6689%
大宗交易 1,388,000
日 本的 0.2550%
大宗交易 995,000
日 本的 0.1828%
集中竞价交易 1,791,400
日 本的 0.3291%
大宗交易 580,000
日 本的 0.1066%
合 计 31,489,159 5.0000%
注:1. 公司于2022年12 月27日注销回购股份36,926,290 股,公司总股本由581,202,488 股变更为
月27日后变动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注销后最新公司总股本544,276,198股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朱明虬先生持有上市公司53,852,263股份,占当时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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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股本的9.27%;首创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3,440,159股股份,占当时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2.3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67,292,422股股
份, 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58%。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朱明虬先生持有上市公司35,803,263股股份,占目前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58%;首创投资持有上市公司0股股份,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0.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5,803,263股股
份, 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58%。
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581,202,488股计
算;本次权益变动后,占总股本比例以注销后最新公司总股本544,276,198股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明虬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
质押 32,718,263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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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如下: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占减持时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 (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朱明虬 2023 年 2 月 13 日 5.31 290,412 0.05
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 2023 年 5 月 4 日 9.03 1,791,400 0.33
合计 - - - 15,995,000 2.95
注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前 变动 股 份 占总 股 本 比例 以 回 购注 销 前 公司 总 股本
股本 544,276,198 股计算。
上表数据存在尾差情况,主要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上述股份减持情况朱明虬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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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除前述变动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
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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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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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明虬
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
朱明虬
日期: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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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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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明虬
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
朱明虬
日期: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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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杭州市南复路 59 号
股票简称 思美传媒 股票代码 0027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杭州 市下城区中 山北园
朱明虬
称 册地 25 幢****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朱明虬、首创投资: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股票种类:A 股 持股数量:67,292,422 股 持股比例:11.58%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朱明虬、首创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方式: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变动数量:31,489,159 股 变动比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例:5.0000%
及变动比例 变动完成后,持股数量:35,803,263 股 持股比例:6.58%
拥有的表决权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2023 年 5 月 4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减持、大宗交易减持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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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 不适用 ?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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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明虬
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
朱明虬
日期:2023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