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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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 7 人增加至 9 人,其中独立董事仍为 3 人,非独立董
事由 4 人增加至 6 人,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经查阅相关文件,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合法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董事会席位并同
步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经
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王明圣先生、林志煌先生、
柏疆红先生、陈耿生先生、雷庆女士和高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经查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董事会本次提前换届选举,符合公司运作的需
要。根据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不存
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我们同意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
经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林善浪先生、刘黎明先
生和何少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查阅相关文件,我们认为:董事会本次提前换届选举,符合公司运作的需
要。根据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存在《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未发现其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未发现其
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
同意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金炳荣   计小青   吴怀连
                            日期:2023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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