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事前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现发表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如下:
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况;
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太松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聘任
魏飞先生和李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顶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永海 吴 韬 江文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