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5-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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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下称“本所”)接受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文件 和材
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和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
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
                                           法律意见书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进行了见证,并对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
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的决议,并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内蒙古欧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2023 年 4 月
了《关于增加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事宜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内
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
的公告》(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
会议于2023年5月4日下午14:30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公司
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良先生主持。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4,734,87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120%。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共 1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65,5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
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65,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总 数 的
   (二)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合法资格。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法律意见书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补充通知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
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修改补充通知所列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履行
了全部议程并对所有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
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并宣布了表
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104,712,5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7%。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712,5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7%。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712,1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727,8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727,474 股同意,7,4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58,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7%;反对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60,968,705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26%。
    关联股东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司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60,968,705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法律意见书
数的 99.96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26%。
   关联股东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司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70,952,1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26%。
   关联股东华科新能(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712,1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法律意见书
的 0.942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79,146,42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26%。
   关联股东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712,1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2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712,1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
                                            法律意见书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2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712,1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2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712,1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26%。
   表决结果:通过
                                            法律意见书
   表决情况:104,712,1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2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712,1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2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712,1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法律意见书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2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712,174 股同意,7,0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3%;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42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585,274 股同意,133,900 股反对,15,7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5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16,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185%;反对 13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89%;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42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09,274 股同意,225,6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
                                            法律意见书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558%;反对 2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44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法律意见书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法律意见书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712,174 股同意,7,4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3%;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法律意见书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法律意见书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法律意见书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1,674 股同意,207,9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69%。
                                            法律意见书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2,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999%;反对 20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1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1,674 股同意,207,9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2,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999%;反对 20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1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法律意见书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11,674 股同意,207,9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2,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999%;反对 20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1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09,274 股同意,225,60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558%;反对 2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44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09,274 股同意,210,3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558%;反对 2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57%;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法律意见书
   表决情况:104,509,274 股同意,210,3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558%;反对 2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57%;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104,510,374 股同意,209,2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18%;反对 2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96%;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712,174 股同意,7,4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2,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法律意见书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72%;反对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43%;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09,274 股同意,210,3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558%;反对 2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57%;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09,274 股同意,210,3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558%;反对 2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法律意见书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57%;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104,509,274 股同意,210,300 股反对,15,300 股弃权(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8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0,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558%;反对 2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57%;弃权 1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186%。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
  (以下无正文)
                                             法律意见书
(本页为《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深圳)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 责 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赖继红                        钟文海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
                                          许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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