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023年4月,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0.2788%,回购成交最高价为6.15元/股,最低价为5.7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4月份回购
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1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5.96元/股,最低
价为5.7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4,260,4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份1,8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88%,回购成交最高价为6.15元/股,最低价
为5.78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10,841,76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