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
召开,鉴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根据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5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
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
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回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