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3-044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4 日
(二)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新华联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四)会议召集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晨山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
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名,代表股份1,114,579,98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64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数1,112,352,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及 股 东 代 理 人21名 , 代表 股 份 数 2,227,394 股 ,占 公 司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
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表决意见
表决
序号 议案名称 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有
《关于拟向法院 1,114,546,681 99.9970% 33,300 0.0030% 0 0.0000%
表决权股东
议案 1 申请重整及预重 通过
整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表决情况
《关于提请股东 出席会议所有有
大会授权董事会 1,114,546,681 99.9970% 33,300 0.0030% 0 0.0000%
表决权股东
或董事会授权人
议案 2 通过
士办理公司重整 其中,中小股东
及预重整相关事 2,194,094 98.5050% 33,300 1.4950% 0 0.0000%
表决情况
宜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 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