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
独立意见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
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取消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暨取消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的了解和审议,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经讨论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融资担保方案,系公司为了争取更好的融资条件,对公司是有利的。
调整后的融资担保方案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漫矿业、荣邦矿业及控股子公司锐能
矿业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且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本次会议提交审议的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李强新 张世潮 姜青梅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