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9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 2023 年 4 月 30 日,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34,5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的比例为 1.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4.00 元/
股,最低价为 28.3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422,422.06 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和 2022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5)。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34,5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的比例为
额为人民币 45,422,422.0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