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 00025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1-6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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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3] 000250 号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
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集友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集友股份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集友股份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3] 000250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集友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
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集友股份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集友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集友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勇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陶秀珍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就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0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8,599,255 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1.56 元。截至 2019 年 7 月 22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元。
截止 2019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1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45,428,882.17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09,514,102.60 元;于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951,480.0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人民币 4,435,143.90 元。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24,500.00 万
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 5,462,710.00 元,主要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入、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
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省分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年
专项报告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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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10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研发
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分别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
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开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
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
户资料。
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
化基地建设项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于 2022 年度注销。
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1)
,保荐机构变更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行重新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
,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
根据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净额的 20.0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
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 204,984,938.73
省分行合肥繁华支行 (注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湖支行
活期,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金寨南路支行
(注 2)
合 计 394,984,938.73 4,435,143.90
注 1:该募集资金账户初时存放金额包含部分发行费用 5,583,622.66 元;
注 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南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2 年度注销。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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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集友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集友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集友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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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9,401,316.0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51,48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49,401,316.0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5,428,882.1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4.05%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
分变更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4) 效益
差额 期 效益 重大变
(如有) =(2)/(1)
(3)=(2)-(1) 化
年产 100 万大箱的烟标
生产线建设项目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
基地建设项目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
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烟 254,240,236.39 254,240,236.39 4,951,480.00 4,951,480.00 1.95 2023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 389,401,316.07 394,240,236.39 394,240,236.39 4,951,480.00 145,428,882.17 477,402.1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投入进度为 1.95%,投入主要为土地出让金,未
项目) 达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系该项目用地于 2022 年 12 月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设晚于计划所致。
由于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工后至项目投产需要较长的建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周期(预计需要 18-24 个月左
右)
,难以满足公司烟标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综合考虑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下游烟草行业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现有烟标产能的情况、现有研发
创意人员已分别在(太湖、合肥、北京等地)开展研发创意工作的情况、未来烟标产能布局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多项因素后,经过审慎分析评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估,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因此终止该募投项目。
明
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在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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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合计 109,514,102.60 元。2019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09,514,102.60 元置换
情况 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918 号鉴证报告,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议案》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
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24,500.00 万元。
情况 2021 年 7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022 年 7 月 18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435,143.90 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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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进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划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度(%) 本年度实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资金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 现的效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 (1) 态日期 效益
/(1) 变化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
研发创意中心暨产
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 254,240,236.39 254,240,236.39 4,951,480.00 4,951,480.00 1.95 2023 年 10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 254,240,236.39 254,240,236.39 4,951,480.00 4,951,480.00 — — — —
由于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开工后至项目投产需要较长的建设施工、设备安
装调试和试生产周期(预计需要 18-24 个月左右) ,难以满足公司烟标业务发展的需要。
在综合考虑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下游烟草行业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现有烟标产能的情况、现
有研发创意人员已分别在(太湖、合肥、北京等地)开展研发创意工作的情况、未来烟标
产能布局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多项因素后,经过审慎分析评估,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司因此终止该募投项目。
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及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
议案》,在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
金用于投资公司“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
太湖生产基地升级改造暨新建年产 50 万大箱烟标生产线建设项目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日,投入进度为 1.95%,投入主要为土地出让金,未达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系该项目用地
于 2022 年 12 月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建设晚于计划所致。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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