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5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邓春华、刘述峰、陈仁喜、谢景云、唐庆年、张恭敬的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
的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选举邓春华、刘述峰、
陈仁喜、谢景云、唐庆年、张恭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汪林、陈文洁、唐艳玲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任职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选举汪林、陈文洁、唐艳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林、陈文洁、唐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