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
”)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通过公司 OA 系统发布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公示》
,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 10 天,从 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
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对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和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
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的情况,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
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