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3-02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
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29.94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 9,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和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 5,354,28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付总金额为 154,922,575.4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 5 月 13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935,872.75 股)。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