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5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5 月 4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3-034)。由于工作人员失误疏忽,原披露公告中有部分内
容错误,需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更正前: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对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更正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对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